个人车位出租合同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马鞍山市秀山信达城(一期)小区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
号。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车位月
租金_100元整/月,大写:壹佰元(每月)。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一。租金合计人民
币元(大写:壹任贰值元整),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
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应
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本协议生效后,甲方须配合乙
方办理上述车位登记等相关手续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
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
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
品留;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
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
的管理。
八、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
起生效。(甲乙双方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年〇月〇日
个人车位出租协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