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
合
同
牛
甲方:
乙方:
装饰工程合同
发包方(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承包方(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
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
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
2.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五金配件,各种灯,甲方负责提供)
3.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整。
4.工期:自2015年二月一日开工,至2015年一月一一日竣工。
工期—天。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
1.承包方提供材料:
购材料、材料的标准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
场。甲方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
时向乙方提出,乙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乙方
承担。乙方自带的施工工具,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
承担工具维修费,因工具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乙方
承担。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住宅装饰装修验收
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
准。
2.本工程由乙方设计,并向甲方提供设计图纸,乙方不得擅自更改,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
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
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
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4.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
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
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
原竣工月期,
5、工程保修期壹年。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凭
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
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
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居民的
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
家装装修合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