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预售合同书
出售方:
(甲方)
地址:
电话:
购买方:
(乙方)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〇月〇日
国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和《深圳经
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制定。
第一条甲方经市府国土局批准,取得位于深圳市
用地面积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地块编号:
使用年期年,自
年〇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系定名为
,由甲方预售。
第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购上述楼宇的第幢号(第层)。建
筑面积
平方米,土地面积/平方米、(其中:基底分摊
平方米、
公用分摊
平方米、其他
平方米)。
第三条‧甲方定于
_年月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须凭深圳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订购之楼宇售价为:
单价—元/平方
米,总金额币千百 十万千百十元整(小写
万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银行:
帐户名称:
帐号:
分期(一次)付款(见附表一)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药利息。
如逾期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
售他人。
第六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交付给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
交付日第二天起计算付款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深圳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并负责保修
半年,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已付款项及全部利息
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楼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楼款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书》,
经市政府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发给《房地产权证》,乙方才能获得房地产
权。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连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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