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股东协议)
第一章 总 则
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受原则,甲
乙同意出资成立上海某公司,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双方: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三章‧成立的公司
第二条合作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同意在
上海市共同出资设立,
第三设立的上海某公司法定地址为上海市。
第四条出资设立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并受其保护。
第五条新设立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
资产承担有限责任,出资各方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四章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匝
第六条 公司的宗旨是: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八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万元整,
第九条 认缴注册资本:
甲方对公司的资本认缴的出资额为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51%。甲方的出资形式为货市资金,
乙方对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的出资额为:万元整,占合资公司
注册资本的40%。乙方的出资形式为货市资金。
内方对公可的资本认缴的出资额为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9%。甲方的出资形式为货市资金。
第十条出资各方应当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第十一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
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
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
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
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股东有责任与义务对公可的注册资本进行
增资扩股与资本运作,
第十二条为确保投资项目成功,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项目基地
设立于上海。
第十三条经股东会批准,新设立公司可以通过贷款或海外上市
形式从境内外获得超过注册资本的额外投资或合资公可额外需要的
流动资金。
第十四条鉴于本项目高科技特性,为鼓励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
性,双方同意在合资公司股份中出让一定的股份给主要的技术人员
和经营人员。具体操作方案有股东会研究确定。
第六章出资各方的贡任
第十五条出资各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务:
1、按本合同规定,认缴公司注册本中相应比例的出资;
2、负责公司的注册登记等事宜及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合资公可
适用的各项优惠政策;
3、配合公司的融资活动;
4、负责办理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股东会、-亭会、监亭会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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