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修理合同
定作人:
承揽人:
第一条修修理项目
项目内容报酬
合计人民币金额
(大写)
第二条材料名称商标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质量提供人提供日期消耗
定额材料费单价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
(大写)
第三条材料的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第四条修修理时间从
年月二
日至
年
月日。
第五条修修理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六条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方法及保密要求:
第七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
日向
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
日内答复。
第八条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成修缮修理项目的主要工作;可以交由第
三人完成的工作是:
第九条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
第十条修修理项目交付的时间、方式及地点:
第十一条修修理项目验收标准、方法及时间:
第十二条定作人应在
年日
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费/
交付定金) (大写)
元。
第十三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四条保修期限:
第十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一)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有是面
通知承揽人并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二)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定作人住所:
承揽人住所:
修缮修理合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