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汾河景区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合同
工程名称:太原市汾河景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发包方: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
承包方:山西麦得银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二〇一五年一月一且
太原市汾河景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合同
发包方: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甲方)
承包方:山西麦得银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
原则,经双方协商就太原市汾河景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工程概况
第一条工程名称
太原市汾河景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第二条具体苗木品种数量及绿地面积详见附表(交工验收时按附表的数量核对验
收)。
管理养护地段:汾河景区二期南延(长风桥至南中环桥)第二标段:西岸长风桥南约
50米至南中环桥(包含西岸路汾桥下荷花池、西岸斜坡入水)
第三条含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从2015年1月1日一2016年12月31日(新增工程按补充合同执
行)。
第二部分齐护管理内容、质二标准及技术规定
第一条养护管理考核内容
养护管理指承包标段内绿地的养管,包括绿地中乔灌木、草坪、色块、球类、花卉、
绿篱、藤本等植物的浇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防寒、全年绿地保洁和安全
保卫等工作,必须达到养护管理的质量标准,并按要求完成甲方计划的当年绿化栽
植任务(新增任务另行结算)。
第二条汾河景区绿地养管质直标准
汾河景区绿地的养护管理必须达到一级的绿地标准,
1、对树木的要求 :
(1)无病虫害:枝叶无病虫害伤、不发黄。树木无虫粪便,不因病虫害造成
黄叶、脱叶和枝条上有大量的虫卵,
(2)树池管理好:一是肥水足,树木生长良好;二是水后及时中耕松土,经常保
持土壤疏松、无杂草杂物、树池整齐美观,树上无杂物、垃圾等
(3)树形整齐美观,树冠完整,树干笔直;行道树分枝统一,高、粗均勾。枝叶
疏松适度,修剪及时,无干枯枝、病虫枝及萌檗条,
如有破坏树冠,使树冠不完整或树冠半死半活的,都视为损坏,
(4)认真管护,实行责任制,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养护操作规程,做到无脱岗现
象,全年管护无重大事故。
(5)树木要达到一量二率:一量是树木新梢年生长量达到20一30CM以上;二率
是成活率和保存率。当年新栽的树木成活率达到98%以上,往年树木保存率达到
98%以上。所有树木年内新梢无生长量应视为管理养护不到位。同样,成活率和保
存率低于规定的也视为养管不到位,死亡无偿补栽后的保
绿化养护协议模板合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