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外汇借款合同(1)
借款方:
(简称甲方)
贷款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简称乙方)
根据
号文件批准的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外
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
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万美元。
第一条‧借款金额:外汇贷款
第二条借款用途:外汇贷款用于
第三条 借款期限: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
外汇贷款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在
_个月之内分期还清全部贷款本息,
第四条借款利率:外汇贷款年利率为一%,按个月浮动。乙方每3个月计
收一次利息,计息日为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第一次提款日到第一次计息日不
足一浮动期限的也要浮动利率,此后利率浮动日即为某一计息日。如甲方不能按期
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利。
第五条借款支用:甲方根据用款计划支用贷款,对到期未支用部分,乙方直
接将贷款从甲方的贷款户转到存款户。
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还款计划如下:
从 年—月一日开始还款,共分—次还清。
第七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
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
担归还本金、利息和费用的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提前支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一%的承担费。
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须向甲方支付一%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
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的罚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
期日30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
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
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
收%的利息。
第九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发放的
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方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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