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更好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企业对高管人
员及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员工的职业规划进程与企业的长远发
展紧密的结合起来,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及创造性,为企业创造更高的业绩及留住企业需要的核心专业技术性人才,
特在公司内推行股份分配制度,
第二章,股份分配的范围
一、
股份分配包括公司所有的人员,差别在于股份配送或优惠比例不同,
体现公平性,包容性及利益共享的文化。另考虑到管理成本及控股人实际
利益,持股总人数应控制在不超过20人。
二、实行股权代理制,被分配到股份的人员以下简称为股东,有5-10名核心
股东,小股东必须委托这些人员实行法律上的股东权利,以提高决策效
率及减少管理成本,
三、公司核心股东即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含公司的董事、监
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中层干部),有一定的
业绩目标,其目标可通过公司考核体系中的考核办法来实现,
同时他们当中一部分年薪制,通常在完成一定的业绩目标的前
提下有一定的超额,公司才为他们配给一定的股份,以稳定高
管队伍。
四、核心股东也可经董事会确认未担任中层干部的核心技术人员
及骨干。
五、公司的核心人员在本制度实施时,在公司已连续工作五年以上。
六、本制度实施时,公司员工男年龄不超过45周岁,女年龄不超
过40周岁。
第三章股东(股份持有人)权利
一、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三、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以便监督公司的
运营;
四、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即股东享有受益权;
五、 依法转让出资;
六、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七、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资本;
八、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剩余财产,此外,股东还可以享
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章 股东同时承担以下义务
一、
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
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
公司设立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即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公
司章程规定的义务。
第五章公司员工认缴的出资形式
一、现金出资持股制
(一)股份来源
1.公司高管及中层干部现金持股。
2.实际控制人赠与配送股份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员按照员工
的职务级别、工作年限、贡献大小按照100%-5%的不
同比例进行股权赠与配送。
3.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获取公司不想增资扩股的情况下,
按照职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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