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合同
(台港澳版权)
国家版权局关于下发对台港澳版权贸易示范《出版合同》的通知
年月一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处),新闻出版局:
自前,在对台港澳版权贸易活动中,版权所有者与使用者之间所签订的权利授
让合同存在着形式不统一,内容简繁各异,主要条款不完备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
在,不但不能准确反映双方当事人的意志,不利于合同的有效履行,而且也给版权
管理机关审核合同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为此,我们结合对台港澳版权贸易的特点,
本着简便、实际、有效、易行的原则,拟制了适用于对台港澳版权贸易的示范出版
合同,以供版权所有者、使用者签订合同时参考,
附:
出版合同
甲方(权利人):
地址:
乙方(出版者)
地址: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甲乙双方就出版上述作品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授予乙方在
地区独家出版发行该作品之
版本的权
利。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上述权利在合同有效期内授予第三方。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所述的权利,并保证上述权利的行使不侵犯他人
的版权。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的版权,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
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乙方保证充分尊重作者署名权、作品修改权和作品完整性权。乙方出
版上述作品,确有正当理由,需要对上述作品作适当修改或增划序言、后记和评论
等内容,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是作者,由甲方代向作者征得书面意
见),并经甲方或作者审定,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方式(任选其一):
1·版税:版定价—×—%—×印数
第一版最低印数为册;每册定价为
2.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
版【元/每千字】+【基本稿酬
%/每千册】
3.一次性付酬:
第五条:甲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月内,向乙方提供合格稿件。乙方
收到稿件之日起月内出版该作品之一版,并于出版后的月内向甲方
支付版权使用费。再版时,应在再版后一月内向甲方付清版权使用费。
版权使用费以
结算。
出版合同(台港澳版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