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租赁合同
出租方:二(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_
联系人 ∶
地址:
邮编:二电话:
传真: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
职务:_
地址
邮编:一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获得全权委托授权的位于
(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房屋建筑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详见附件平面图),该建筑面积
是本合同项下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及物业费的计算侬据,
1.2本租赁物(现状)的功能仅限于办公,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
「物用于堆放物品或用作方库等其他用途,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年,自一年一月二日起至一年二月一日止。
2.2租赁期满,乙方若续租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至少提前3个月以书面方式通
知甲方其要求续租的意向,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免租期、租赁保证金
3.1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月,租赁期内租赁价格不变。
3.2房屋租金享受吴中区电子商务产业扶持政策,双方约定租金免租期月,自年_月
日起至年一月一日止;租金减半期月,自年月一日起至年_月日止,
全额租金期--个月,自一年_月一日起至_年一月一日止,
3.3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整
(六个月全额租金),该租赁保证金在乙方正常退租时或合同终止,与甲方正常交接完毕
后,由甲方退还给乙方(租赁保证金不计息)。
3.4免租期结束后,房屋租金先付后用,每半年交付一次;乙方应按时将租金以及租
赁保证金汇至甲方如下账户,届时由甲方向乙方开具租金发票以及保证金收据,
第四条租贵物的交付
4.1甲方在收到乙方租赁保证金后,乙方需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的相关规定,
缴纳装修保证金并提交装修图纸,物业的相关手续办理之后,甲方三日内将租赁房屋及其
附属设施、设备等交付乙方使用;交付时双方应做好交接手续,并应对现状作拍照存档
4.2甲、乙双方确认以房屋现状交付,乙方确认其已对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现状予
以充分了解,并对周边环境进行了必要考察,符合租用条件和使用要求。
第五条租赁物装修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5.1租赁期间,乙方因办公需要对租赁物进行任何装修、改造、搭建的(普通室内装
修除外),均须事先向甲方提交书面装修、改建设计方案,经得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
关部门申报批准。如乙方的
                                    
                                    
                                
                                        电子商务产业园-租赁合同.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