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三)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经供方:
需方:
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在执行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2.商品质量:
3.作价办法:
4.交货时间:
5.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6.质量检验及验收方式:
7.结算方式:
8.运输办法:
9.供方违约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需方同意收货的,按质论价;需方不
同意收货的,由供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而需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按延期交货
处理。完不成合同任务,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应交货总值%的违约金
(3)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应承担支付的费用和损失;需方
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交货一个月,应偿付需方以延期交货部分
货款总额的违约金。
(5)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在需方代保管期内,应偿付需方实际支付的保管、
保养费。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达到货地点或接货单
位外,并承担因而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延期交货的责任。
10.需方违约责任:
(1)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规格给供方造成损失时,应赔偿供方实
际损失。
(2)中途无故退货,应偿付供方以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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