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具加工合同
需方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现甲乙双方协商达成
泡沫五金模具加工(以下
简称合同物料)供需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
守。
一.本次模具制作总费用为
元(不含税、不需开发票),其中甲方需付
元。模具造价说明:本工程总价格包含乙方制造以上模具过程中所涉及的全部材料款、
配件款、制作费、试模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及一年的保修费用等。
二.模具制造工期及交货地点:
1.工作期为15天(第一次交付合格的产品),即于年月日前提供全部模具
用于试模。
2.模具交付后,甲方提出改模,自发出改模资料日计,若没有重大结构修改的必须在5
天内给予完成所有的模具问题点修改,向甲方交付合格模具并能正常生产出合格的产品;
如由于甲方原因结构发生重大变更或中途修改设计导致乙方延误交付时间的,乙方应及时
提出,并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定立书面的交付时间表,并由双方代表签名确认。
3.试产后甲方再次发出改模资料计,若是小修小改或乙方首改遗漏问题点的必须在3
个工作日给予完成所有的模具问题点修改,向甲方交付合格模具并能正常生产出合格的产
品。
4.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的加工厂家,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若造成模具损坏应
由乙方负责维修。
三·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提供:
1.甲方提供产品的设计文档、确定产品的原材料及收缩率,乙方负责模具结构设计,并
经甲方确认的技术工艺方案,双方确认的模具技术要求,乙方方可进行相关加工制作。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模具制作标准》资料文件进行模具的设计与制造
四.模具验收以及交付
1.乙方交模后,由于甲方原因60天内不投(试)产或检验确认,模具视为合格处理并由
甲方出具模具检验报告,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2.技术质量验收标准要求:按双方签定样板或相关的技术文件或检验标准、技术图纸等作
为验收标准。
五.不合格处理及违约责任:
1.甲方凭《模具验收报告》办理向乙方付款结算手续。对模具验收不合格的、且属于乙
方责任时,由乙方修正或重作,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交货期不变。若乙方设计
提供的图纸有误,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但是如果产品图纸或模具图纸由甲方提
供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交货期顺延。
2.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每延迟一天甲方可按总造价的千分之士作罚金。乙方超过交货
期20天,按不能交货处理。或乙方不能交货的,本合同
模具合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