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股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投资成立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作为挂名股
东,是公司工商登记的名义上的出资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
协议如下:
一、甲方作为公司实际出资人,享有公司资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二、乙方作为公司名义上的出资人,没有实际出资,承认在公司验资
报告中的资金及公司经营过程中所有投入的资金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主
张权利。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由甲方行使,甲方确保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纳税及履行其他应尽义务。
四、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因公司经营活动造
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享有知情权,
六、公司需要变更股东时,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七、本协议争议管辖法院为公司所在地。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一式五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日期:
身份证号:
日期:
身份证号:
日期:
乙方:
身份证号:
日期:
配偶:
身份证号:
日期:
身份证号:
日期:
配偶:
身份证号:
日期:
隐名出资协议
隐名出资人(甲方):
住址:
联系电话:
住址:
联系电话:
住址:
联系电话:
显名出资人(乙方):
XX,住址:
联系电话:
XX,住址 :
联系电话:
1.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月日在
工商局注
册成立,企业性质:个人独资,注册资本:
,住所地:
2.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实际已向该公司出资人民币
3.公司目前由乙方
自愿接受甲方委托,以显名出资人身份,
登记于工商登记材料及其他材料中。乙方、名义上在公司出资分别为
元、元,并自愿接受甲方委托担任公司负责人。
4.公司以乙方名义出资,出资资金来源均为甲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隐名、显名出资法律关系,以及确定双方各自作
致,并谨遵照执行:
一、出资来源
1.申方作为公司的唯一实际出资人,拥有全部对公司的投资权利和所
有权,为公司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对外经营
行为产生的投资风险,对外承担责任,同时绝对自主地享有对公司的利润
分配权、支配权和所有权,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以个人名义成为公司名义出资人,为公司的显
名出资人。乙方不对公司的经营投资风险承担责任,同时也对公司的利润
分配不享有任何分配权、支配权和所有权。
3.乙方持有的公司的出资资金均来源于甲方。乙方没有对公司实际投
入任何以货市或实物形式反映的等价资本金。
二、公司具体经营事务的管理、决策
1.甲方作为公司的隐名出资人
挂名-显名-隐名股东协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