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修理合同
有限公司(以下称定作方)与
公司(以下称为承揽方)
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以下条款:
第1条定义
验收手册"是指由承揽方提供并由双方确认,供双方检验所修理设备是否符合技
术规格和规定资料标准所用的一种文件。
“规定资料"是指与本系统相关的、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图纸、数据和其他资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设备(结构或性能)不符合验收手册有关规定之处,
现场验收"是指定作方按照验收手册对所修理的设备所作的最后验收。
“技术规格"是指本协议附表A。
第2条修理项目
项目:
内容:
设备性能必须符合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并提交全
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承揽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
方必要的监督检验。
承揽方应于2002年9月一日之前准备且提交给定作方验收手册草案副本2份。
由定作方在日内审议和同意验收手册。
本协议正文规定如与附件规定相抵触,以本协议正文规定为准。验收手册若与
技术规格或规定资料相悖,则以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为准,
第3条修理费:
第4条支付
定作方在收到承揽方的发票后,必须按下列期限付给承揽方款项:
设备修复后试车,一个月后如验收合格,则定作方应一次付清人民市
万元,
第5条交货与验收
承揽方应在年月日前完成设备的修理和调试工作;并完成验收手册
所规定的各项检测;同时,承揽方须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证明业已完成检测
验收单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承揽方在双方议定的期间内校正的仍可能存
在的缺陷。
现场验收应在 年月日起进行。
第6条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对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须作成书面形式,
详细说明更改对技术规格、价格、性能、设计、验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将交付备件
的更换性能以及本协议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
为修补瑕疵或改善设备,承揽方可适当对技术规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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