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专有技术许可合同(2)
签约时间:
签字地点:
合同号:
中国,北京,
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国市
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
鉴于出让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销售
产品的专有技术;
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向受让方转让上述专有技术;
鉴于受让方希望利用出让方的专有技术设计、制造、销售和出口
产
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 .1 “受让方"- -是指中国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
和财产继承者。
1 ·2“出让方”- -是指_国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
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1.4“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
计、计算、操作、维修、产品检验等资料。
产品的场所,即省 市
工厂,
1.6“净销售价"-一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
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的费用后的余额。
1.7“技术服务”
是指出让方根据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规定:
就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受让方提供的技术
指导和技术培训。
1.8 “商业性生产"--是指合同工厂生产第台合同产品以后的生产,
1.9“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
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据具体项目的需要增减上述定义)
第二条 合同范围
2.1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转让,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合同产品的设计、
制造、销售、安装、维修的专有技术。合同产品的型号、名称、规格和技术参数详
见本合同附件一。
2.2出让方承认受让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
使用、销售和出口的权利。这种权利是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权利。
2.3出让方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有关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其具
体内容、数量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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