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经销合同 (范本)
合同编号:
合同签署地:
制造商 :
代理人:
代表人:
代表人:
制造商、代理人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制造商方授权代理人在
第一条: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本销售代理协议,共同遵守。
1.经双方友好协商,制造商愿意委任代理人作为在
销售其产品的独家经销商。为了明确双
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2.同意将下列产品
(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方(简称代理人)。代理人优先在下
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产品:一
省
市(区)。
第二条:制造商和代理人的职责:
1.制造商责任:
(1)自费向代理人提供新产品的样品,每种样品为2-3个。
(3)在协议的有效期限内:制造商如获得专利产品的注册、或商标、或其他商业标志,均须立
即向代理人提供,
(4)制造商必须将希望与其建立商业关系的境内新客户转给代理人。
(5)不断提供有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和资料。
2.代理人经销责任:
(1)自费维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切实地为甲方推销产品。
(2)向制造商提供一个由制造商认可的银行为结算银行,
3.代理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代理人无权代表制
造商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
何约束地拒绝代理人转送的任何协议之外或无关的业务事项。
第三条: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1.在协议有效期内,代理人有权利不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利。制造商
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权按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单
2.代理人是所在地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精通所推销产品
的技术性能。
3.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制造商和代理人纯属制造和代理关系。本协议产生代理权,任何一方不
能向第三者代表另一方,若由此而致使另一方受损,则越权的一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4.本协议所称的产品,系指制造商所制造的产品。
5.制造商必须向代理人提供最优惠的价格。最优惠的价格即必须低于正常贸易的价格。
6.发生在双方间的每一笔交易,双方均须受到合同的约束,
第四条:广告和展览会:
第五条:代理人的财务责任:
1.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人的支付能力收回应付货款。通常销售运营的开支应由代
理人负担。
2.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
第六条:用户意见:
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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