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外汇1)
固定资产外汇借贷合同
贷款帐号:
借款人:
贷款人:
根据
号文批准的
引进项目,所需资金经借款人
申请,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
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金额: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包括应付利息
万美元。
第二条贷款期限 :
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还清全部贷款本
息日止。
第三条 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年期个月浮
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2.按贷款人制定的年期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
3.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优惠利率执行,目前为或4.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
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计收一次,结息日为—(复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
要写明)。
第四条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
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
付。
第五条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贷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
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
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
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第六条用款计划:根据项目进度,本项贷款提款期为
年至年,
每年用款计划如下:
_年万美元;—年—万美元;—年—万美元。
贷款人充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
贷双方无期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第七条贷款偿还:贷款人以项目新增创汇和利润、折日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
年—万美元;—年万美元;—年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年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
借款人应在年底前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
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日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
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
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 0 %的罚息。
为了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
民市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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