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司交易有限公司
联营(合伙)协议
(合同编号:LY)
甲方:苏州**公司交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
公司地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
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双方联合开设**公司连锁专营店事宜达成如
第一条 联合经营
1、甲方是代理经营各类汽车销售的专业企业,拥有丰富的汽车和客户资源、拥有成熟的管
理体系和人才储备,**公司连锁品牌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
2、乙方自愿成为甲方的联营(合伙)合作伙伴,在约定区域联合经营**公司连锁店(以下
准和规范开展联合经营活动,完全接受甲方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
3、本协议期限日期从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但根据本协议满足提前解约
或终止的条件除外;
4、门店股权和出资比例按照:甲方_51%,乙方49%,甲乙双方根据出资比例享有相
应的经营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债务,此债务不以出资金额为上限,为无限责任;后期
门店经营需要继续补充出资的,甲乙双方继续按此比例出资;
5、甲乙双方出资形式哟以现金出资,首期合计出资总额为
元(大写),其中
甲方出资
元(大写),乙方出资
元(大写),乙方出资资金
须于—年月—日前汇到甲方指定账户;
6、乙方有权核查并监督门店资金的使用情况,有权参与、监督门店的日常工作,有权随时
查阅门店各项财务和业务资料,甲方不得无故拒绝;
7、门店选址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由甲方负责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由
甲方指定人员担任法人;
8、联营区域:
省市 (市、区、县) (镇、乡);
门店地址:
_,实际使用面积:—平米;
9、本协议委托甲方对外代表门店开展各项经营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门店所有,所产生的
费用和亏损由门店承担;
10、甲方负责门店统一的装修设计、施工、负责统一的物料采购和配发,费用由门店承担;
门店员工由甲方负责进行全面专业的业务技能培训;
12、乙方须充分利用本人的有效资源开展业务,为门店销售提供各项支持,但是为了更好的
实现标准统一、形象统一、流程统一、服务统一,最终实现长期的互利共赢,乙方须主
动监督门店人员各项工作,但是不得直接参与门店的日常管理工作;
13、甲乙双方的出资、门店的收益、以及其他合法取得的门店财产,均为门店财产,联合经
营期间除非约定情况外,一方不得请求分割;
14、在联合经营过程中,所有账自均走甲方
连锁加盟联营合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