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鉴于:
1、
(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系依中国法律成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
万元人民币的股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
2、甲方愿意转让其持有的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的
万元人民币目标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
3、目标股权已经在
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受让方, 乙方是唯一的受让方,因此目标股权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
(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4、乙方愿根据本协议确定的价格受让目标股权
(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转让方式应当根据国家政策的规定灵活掌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将其合法持有的目标股权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与释义
1.1转让方或者甲方:指
1.2受让方或者乙方:指
1.3目标公司:指
1.4目标股权:指
1.5转让基准日:指与目标股权有关的风险由甲方转移给乙方之日。
1.6转让价款:指
1.7过渡期间:是指自转让基准日、本协议成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款项超过全部转让价款的
%之日三者中较晚之日起算,至甲方派出在目标公司的董事更换为乙方派出董事的该时间段。
1.8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合同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条 目标公司概述
2.1 目标公司的的经营范围
2.2 目标公司在转让基准日的财务状况
第三条 转让基准日与风险承担
3.1 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基准日为
年
月
日。自转让基准日起,与目标股权有关的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3.2
股权转让协议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