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本协议于**年12月14日由下列双方签订:
甲方:
单位地址:
乙方:**********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路**号***房
鉴于甲方与乙方就********业务洽谈及开展合作过程中,将要知悉甲方
的绝密和机密信息,现经双方平等协商,就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
1.1"保密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
(1)与甲方记账有关的任何/所有协议,往来通讯记录、纸质信函、电子邮
件或传真等。
(2)任何非公开的、专有的和具有保密性质的资料及信息(如甲方凭证资料、
银行账户信息、固定资产信息、负债信息、单位财务信息、尚未公开的重大项
目信息及其他有关甲方利益或财务安全的信息等),以及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服
务时从记账系统软件得到的任何/所有信息,
(3)其他尽到审慎义务的人判断应予保密的信息。
1.2"披露方”,指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接收方”,指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
基于本协议,甲方成为"披露方”,乙方成为"接收方"。
1.3"披露”,包括但不仅限于
(1)披露方以口头方式传达给接收方和或其代表;
(2)接收方从披露方处获取,而不论是否基于记账工作,
1.4"代表”,指甲乙双方合同联系人、甲方负责人、甲方指定的业务对接人、
乙方派遣的会计人员、乙方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以及其他代表人。
2、保密义务
2.1接收方确认保密信息乃属于披露方的有价值的、专门的和特殊的信息。
接收方承诺须采取不低于保护其本身的专有、秘密或保密信息的谨慎标准保护
和维持所有保密信息的保密性。特别是,接收方同意
在未获得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前,除本次代理记账服务所要求外概不会因任
何理由或目的披露保密信息。纵有上述规定,披露方同意在需要知道该等信息
的情况下以及为了更好地完成代理记账任务或咨询服务,接收方可将保密信息
披露给接收方代表,但接收方须督促其代表遵守本协议的规定
2.2接收方同意,并督促其代表,在未获得披露方明确的事先书面同意前:
概不会就任何目的直接或间接地运用、采用、利用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保密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除因工作需要并得到披露方明确书面指示外,概不得使他人获得或
使用或计划使用所有保密内容信息;
(2)概不得为自身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保密信息;
(3)概不得窃取、复制或公开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或拷贝;
(4)概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甲方内部、外部无关人员泄露保密信息;
(5)除因工作需要外,概不得向披露方其他工作人员打听保密信息,不
得以不正当方式窃取保密信息,指使或暗示或诱导他
记账保密协议标准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