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重要条款参考范本
陈述
陈述部分将简要说明本项目的背景,
第1章特许权
第1条术语定义
1.1定义
1.2其他特定术语
第2条特许权
2.1项目名称、内容和整体协议结构
本项目名称是北京地铁×号线PPP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分为,建设
任务由特许经营公司负责融资、设计和建设。并负责×号线项目设
施的运营和维护(包括在项目设施中从事非客运业务),并依法和
依据特许协议规定获取票款和其他收益,特许期结束后,特许经营
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2特许权的授予
依照特许协议的规定,北京市政府授予特许经营公司在特许期内独
家的权利以:
(1)投资、设计和建设×号线项目的建设任务;
(2)运营、管理和维护×号线项目设施;
(3)根据适用法律和特许协议规定,提供地铁客运服务,并向乘客
收取及保留票款;
(4)根据适用法律和特许协议规定,利用项目设施直接或允许他人
(通过提供、出租、允许转租全部或部分该等空间及/或相关设施或
其他方式)从事包括但不限于零售、商铺(包括但不限于出租和允
许转租)、广告、报纸杂志、通信服务、提款机服务及其他中国法
律现时允许和将来可能允许利用项目设施从事的任何其他活动并获
得收益。
2.3 特许期
除非依据特许协议的一般补偿延长或根据终止条款提前终止,特许
期应为生效日期至特许经营期起始日起的第三十个周年结束之日。
特许经营期的起始日为×号线投入运营(包括试运营期间)并开始
收费之日(“开始商业运营日"),预计为:××××年××月××日:
2.4特许经营期正常终止后的续期和优先权
第3条声明和保证
第4条先决条件
4.1特许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
4.1.1特许经营公司已经取得以下批准文件: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特许经营公司设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批复;
(
经营公司合作合同和章程的批复;
:(
(4)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签发的特许经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
业执照上所注明的经营范围与商务部所批准的合作合同和章程中所
注明的特许经营公司经营范围在实质上一致,除非经特许经营公司
合作各方另行同意,
4.1.2融资落实
融资文件已经签署和交付、充分有效并且采用北京市政府批准的形
式,且遵守特许协议的要求,
特许经营公司已满足或能够满足融资文件项下融资交割的所有先决
条件(只能在生效日期或之后方可满足的条件除外),而每一项尚未
轨道交通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