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艺设备租赁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项目代表人:
项目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鉴于
项目,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向乙方租赁音响、灯光系统、视频系统、舞美租赁及安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租赁内容:
视屏系统
灯光系统
音响系统
租赁时间及地点
活动地点:
租赁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进场时间:
月
日
、安装时间:
月
日至
月
日
、拆台时间:
月
日
付款方式(不含税)
1、租赁总价:人民币
万元整,即¥
元整(小写) 。
2、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即付合同总价款的25%,即人民币
万元整。即¥
元整(小写)。
2)甲方应在活动结束一个月后付合同总款项75%,即人民币
万元整。即¥
元整(小写)。
3、甲方应将上述款项汇至乙方指定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负责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甲方有权对乙方设备及舞台搭建安装调试工作进行监督,并有权根据本第二条第2款约定的各进度时间对各节点进行监督验收。
甲方有权在项目设备安装、彩排及现场活动时对活动进行拍摄、录音、录像。甲方所拍摄、录制的平面资料图片、视频、影像等享有著作权。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的约定 按时足额支付合同款项。否则所引起影响工程进度责任不在乙
演艺租赁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