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
发包人
)
乙方
(
承包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部与国家
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设工程合同
(
示范文本
)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
并结合安徽省亳州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
,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双方就
合肥中央广场
4#
地块主体及相关配套一标段
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
,
订立本协议
。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合肥恒大中央广场
4#
地块主体及相关配套一标段
工程地点
:
合肥
施工现场条件
:
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施工部位
:
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
及甲方与
江苏省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的分包合同
)
。
二、
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
承包方式
:
乙方包人工、包辅材料、
包施工
机具、包工期
(
严格按照土建施工进度
)
、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配合验收。
承包范围
:
各种水电预留洞孔、室内等所有一切给排水和强弱
电顶留
预埋与给排水和强电安装工作
(
所有消防工程除外
).
所有施工资料由甲方负责收集整理。
承包的主要内容
:
按施工图和施工方案中的室内水电安装工程
,
包括室内给排水、强电全部安装工程、电信、电视等专业配套工程的预留孔洞、管道预埋。
4
、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
,
乙方需全力配合。
在本工程施工中遇到业主或承建单位不合理的刁难
,
甲方应给予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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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与主合同发生分歧时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准。
三、合同工期
: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
,
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
。本合同约定本工程竣工总
日期见甲方与
与
江苏省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分包合同。
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
与
江苏省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部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
,
根据业主方的进度要求
,
随时调度作业人数和其它资源
(
具体详见甲方与
与
江苏省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分包合同
)
若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
,
经双方签证后
,
工期可适当顺延
(
具体按
与
江苏省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甲方分包合同实施
)
。
如因乙方本身原因造成
与
江苏省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规定的形象进度或节点工期无法完成、处罚方式
(
按
与
江苏省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甲方分包合同实施
)
。
四、质量标准
:
适应于本合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范名称为
:
①建设强制性条文
;
②《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301-88
;
③《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
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