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租赁经营合同
第一条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第二条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
后评标,
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
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
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
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
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租赁经营期限为 年,即 年月日起,至 年月_
日止。
第九条本厂共有财产元,其中;国家资产,流动资金
元。租给承租人的自主经营,
第十条租金定为元,为一年缴纳。
其中 :
年度
元;
年度
元;
年度
元;
第十一条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30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
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
%的折旧基金和一
_%
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企业租赁经营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