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码
为了积极开拓建筑市场,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因素,稳步提高企业经
济效益,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分公
司经营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职责
1、经甲方研究,继续聘任乙方一为甲方在设立分公司的经理(总
负责人),并授权乙方组建北京分公司机构。乙方设立的分公司必须有不
少于_150_平方米的办公室及甲方拟派管理人员固定食宿场所,
2、就乙方负责的分公司在北京市区管辖范围内的经营活动,乙方采取
内部承包经营的方式,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乙方负责聘用管理人员及员
工,聘用人员工资、奖金,加班及养老、医疗保险、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费额不低于1500元年)等费用由乙方组建的分公司(下
简称分公司)承担。承包期间按时办理执照年检手续,
3、乙方组建的分公司,代表甲方在建筑市场的施工和经营。分公
式向甲方汇报,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再进行投标或议标。分公司对外签
司备案。
4、甲方派人负责保管分公司印章及分公司财务印章,财务资金使用实
行一支笔审批。乙方不得私刻总公司印章。分公司如需投标或合同文件等
资料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加盖总公司印章的,乙方根据时间情况,由乙方派
人到甲方总部加盖,或者邮寄到甲方加盖和甲方派人前往加盖,甲方所派
人员来回食宿差旅等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需快递,发生快递费、公证
费、保函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如需要分公司盖章的合同文件资料等乙方
事先做好备案上报总公司。除此之外分公司对外宣传、签订购买材料合同、
租赁设备合同等情况需要加盖印章的,由分公司直接加盖公章,报总公司
备案。
分公司在需要的证书、执照等投标资料,由甲方派人负责保管和使用,
5、为工程需要,必要时甲方可增设施工、材料等管理人员,乙方负责
资每月不低于5000元按月由乙方足额发放,并承担甲方派驻人员每月两
次的往返高铁车费(无特殊情况,法定小长假正常休假)。乙方如需建造
师或其他有资格的人员到场参与投标、工程开会等,乙方承担相关住、食、
行等费用,并每大补贴200元。
6、关于建造师,原则上由分公司自聘,直接转入甲方注册,但如需
甲方的一级建造师长驻工地年新按20万/年,二级建造师按10万/年,专
职安全员8万/年。无需建造帅本人常驻现场,只需建造师证书的,一级按
25000元/年,二级按10000元/年缴纳。此费用由分公司借证之日起按
年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在工程开工前由乙方一次性直接汇入甲方
建筑公司与分公司协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