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协议书
甲方:深圳市三源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明确贡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看诚实信
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一、授权轻销
1.甲方授权乙方为"深圳市三源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
地区销售甲方产品的代理商,负责
甲方的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有效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2.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授权书、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市场信息
3.甲方和乙方之间仅限于甲方产品经销的关系,为互相独立的合同缔约方双方,乙方不得代表甲方签
订任何合同性文件。
二、 合作方式
1.价格政策:乙方每次进货量、进货价格、付款和发货方式参照甲方的报价单。
2.结算方式:实行现款现货的付款方式(或代收货款和等通知放货)。
3.运输方式:物流(快递)公司发货托运,甲方负贡发货托运,运资和木箱装订资乙方支付
4.销售任务:年销售总额100万元,3个月内月平均销售额应在6万元以上。(3个月内平均销售额或
年销售总额未达到约定的基数,甲方有权更换经销商)。
三、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差旅费用由乙方承担。
2.配合乙方的市场推广活动
(1).全力支持乙方参加当地的产品展览会和重要的大用户的现场技术支持并指派工程师参加;
(2)·展会期间免费提供相应的展示产品给乙方使用,乙方承担展示产品的运输等费用。
(3)·赠送甲方公司统一的市场推广资料;在甲方的广告和网页上宜传册刊登乙方的名址
【4),通报乙方负责地区内有购买意向的用户资讯,
3,甲方负责投入对当地市场的甲方品牌推广和产品促销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4.甲方指定销售经理负责与乙方的商务事宜和技术支持工作;
5.乙方或用户对甲方的品质和服务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以直接与销售部或总经理办公室联系或反映,
甲方将会给予认真答复和处理意见。(销售部程经理:13590184545总经办张经理:13751015687)
四、乙方的件和责在
1.乙方应以甲方的经销商(办事处)的身份开展销售业务和宜传甲方品牌。
3.乙方不得销售贴甲方铭牌非甲方生产的产品。
4.乙方应配备专职的设计人员和技术工程师和销售代表。
5.对双方签订的所有协议、价格政策、用户资料等信息严格保密。
五、产品质量的保证
1.凡甲方生产的产品,均遵守执行甲方的《质量保证和售后维修服务规定》;
乙方承担所有发生的费用和损失;
3.因甲方原因造成退货的包装
经销商协议书3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