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密型联营合同
订立合同单位:
甲方(单位名称):
经济性质:
所有制。
乙方(单位名称):
经济性质:
所有制。
(注:如有两个以上单位联营,依次称丙、丁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协
商,决定联合出资建立
公司,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联营宗旨、项目和范围
联营宗旨:
联营生产(经营)项目:
生产(经营)范围:
第二条联营企业名称
市 (县)
公司(企业)p
地址:
(所有制)联营。
核算方式:独立核算。
第三条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
公司(或厂,下同)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
甲方投资额
元,占投资总额%。
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
现金:—
元;
厂房:,
元,折旧率为每年%。
机械设备:
元,折旧率为每年%;
专用工具:
元,折旧率为每年%;
原材料:
元;
土地征用补偿费:
元;
专利权:
元;
商标权:
元;
技术成果:
元。(应注明技术检验标准,可否再行转让)
乙方投资额:(略····)
投资缴付日期:
投资中包括固定资产、物资和专利权、商标权等,须按期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
手续。
以土地使用权参加联营的,须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征书。按期将该项土地
征用补偿费作为出资份额转入公司名下。
第四条‧联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
(略)
乙方:
(略)
第五条纳税、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公司所得,在依法缴纳产品税、营业税和提取储备基金、生产发展基金、职工
福利奖励基金后,其余为红利,按股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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