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来料加工合同
甲方:中国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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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乙方:国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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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
(产品)
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
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条交货
乙方在合同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提供
原材料,并负责运至
车
站(经
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
个月内将加工后
的成品
套负责运至
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条来料数量与质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含一%的备损率;多供部分不计加工数量。乙方提供给
甲方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和规格标准。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
量提供给甲方应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对无法履行本合同不负责外,还得向乙方索
取停工待料的损失;乙方特此同意确认。
第四条加工数量与质量
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赔偿乙方
所受的损失。
第五条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在本合同订立时的
年为每套
市
元;合同订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费双方另议,但不得低于每套一一币一
_元;该加工费是依据合同订立时中国国内和国外劳务费用而确定的,故在中国国
内劳务费用水平有变化时,双方将另行议定。
第六条付款方式
乙方将不作价的原材料运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产品前1个月,由
乙方向甲方开立即期信用证,支付加工费。
第七条运输与保险
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不可抗力
中外来料加工合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