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合同
甲方:
乙方:泰州领柯广告设计有限公司
1、现就甲方所委托的设计事项,乙方接受设计委托,就委托事项,双方
经协商一致,并侬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双方承诺信守
执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共计
项设计事务。
具体设计项目有:
二、付款方式
1.甲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付给乙方
委托设计总
费用的50%,合计人民币
(大写:)元整付给乙方,原则上,乙方
将在收到甲方的款项后后动相关设计工作,
2.项目设计确认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或扫描件
方式确认同样有效),确认后甲方应付乙方设计费用的余款2500()元
整。
3.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号: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姜堰支行
银行卡号:62315000 01984662
户名:钱哲辉
三、根据本合同的设计内容,甲方选定委托设计形式,按照甲方所选,乙方应
在
7个工作日内,遵照甲方对委托设计事项提出的意向和理念设计出初稿并交
于甲方审定,在甲方审定意见基础上,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稿修改
(由甲方原因耽误的时间,完稿时间应顺延)。
四、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
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在将委托设计的所有
费用结算给乙方后,乙方所设计的
相关作品的著作权将自动转
给甲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在任何地方使用作品,或者仅更改
文字以作品相同的图案和颜色设计另外的logo、招贴等。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
如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
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
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
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企业资料或其他资料给乙方作为设计意向参考资料;
甲方权利:
1.在乙方设计初稿完成之前,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
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在乙方设计初稿完成之后,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设计修改。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修改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已开始展开委托设计事务后,但设计作品
LOGO设计合同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