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面出租合同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合同
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店铺出租
给乙方经营使用。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为年,从 年 月日至
一年月一一日。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对外租赁本房屋,乙方享
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30天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赁合同,
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发包
三、租金、保证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该商铺的年租金总额:第一年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一元;
第二年租金为人民币:一元,第三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一切
税费由乙方缴纳,租金交付期限:每季度前交清季度租金。保证金:在本合
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市:一元正,作为履约保证金。租
金乙方必须按时一次性将租金交齐,交不齐则视为违约。
四、租赁期房屋的修。房屋属人为的损坏由乙方及时修,由于不可
抗拒的损坏,由甲方及时修,
五、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经济纠纷及其它任何贵任与甲方无关,
六、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者或相互对换房屋,
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与第三者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等纠纷,甲
方概不负责。
八、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保持所租房内外所有设施完好无损,如果
确需改造或增设其他固定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再进行,所需经费由乙方
自付,合同期满时,乙方如需拆除,需将房屋恢复原样,不愿拆除或不得拆
除的甲方不予补偿。
九、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政策变化,市里统一规划等其它原因需要拆
除房屋,其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本合同即终止。乙方要积极配合不
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在合同履行期间,要遵纪守法,讲文明道德,自觉维护好室内外卫
生。水、电、物业税费及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由乙
方自行缴纳。
十一、甲方贵任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否则每超出一天应赔偿乙
方租金的10%的经济损失。
2、不按合同内的条款规定修房屋的应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
失。
3、不得无故终止合同(第九条除外),否则应赔偿乙方租金的10%的
经济损失。
十二、乙方贵任
1、不得利用租赁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不得于扰和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3、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设施,根据造成的后果,
门面租赁合同(样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