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
(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土地管理局(以
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一;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
,面积为
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
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算。
第四条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或:第四条侬据合资或合作企业合同,由乙方中的
(注:中方
合资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第五条土地开发费为每平方米
元人民市,总额为
元人民币。
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须于本合同签字之日起
日内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开发费后
日内,甲方
应为乙方办理土地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颁发(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
土地使用证》。
第六条土地使用费为每年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币等),自
年月一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应于每年一月一日前向甲方缴
纳当年的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收取标准五年后根据国家【或
_省 (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有关规定由甲方作相应调整,调整后乙方应自调整年度起按新标准缴纳
土地使用费。
【或:土地使用费在合资(或合作)企业经营期限内不作调整。1
(注:乙方依照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减免优惠政策的,可依照减免规定拟定此
条。
第七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合同要求
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银行帐号内。银行名称:
银行
分行,帐户
号
甲方银行帐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于甲
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概不承担违约
责任。
第八条该土地用于建设项目,乙方必须按规划要求和规定用途使用土
地。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变更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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