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LOGO、商标
委托设计合同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公司LOGO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公司LOGO,乙方应提供不少于
套设计方案供甲方选择。
二、设计周期
设计周期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完成设计初稿并提交甲方校稿。
2.第二阶段:自甲方将修改意见反馈给乙方之日起
日内,完成设计修改并将设计终稿提交给甲方验收定稿。
三、设计费用及付款方式
1.设计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否则该设计费用已经包含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
2.设计费分两次付清。甲方自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即人民币
元整作为预付款;LOGO设计完成、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交付设计文本的电子版源文件后,甲方在
3个工作日
内付清余款。
3.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
每笔
款项前,应向甲方出具相应款项的合法有效发票。乙方不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
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
四、著作权
1.双方确认对著作权的理解和定义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为依据。
2.本合同项下的设计作品(包括图案与名称)的一切著作权
(包括但不限于: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自甲方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归甲方独家所有,乙方对该作品不再享有任何著作权。
3.乙方在交付作品后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对作品进行出售或使用,如擅自使用或二次出售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如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需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4.乙方保证交付给甲方的设计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如甲方因使用乙方交付的设计作品遭受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指控的,乙方对此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需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五、交付方式
设计方案经甲方审核定稿后,乙方须向甲方交付全部格式类型的电子版源文件,包括但不限于:CDR、EPS、AI、PSD等。
六
公司LOGO、商标委托设计合同.docx